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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生育津贴政策发放方式
发布时间:2025-01-09

自 2024 年 12 月 1 日起,参加郑州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,由 “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” 调整为 “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,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,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”。2024 年 11 月 30 日之前(含 2024 年 11 月 30 日)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郑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,生育津贴仍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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